陆家嘴金融中心区(二期)中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9月29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中船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陆家嘴金融中心区(二期) 中船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环保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中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逐步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陆家嘴金融中心区(二期) 中船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陆家嘴金融中心区(二期)2E3-1地块、2E3-2地块
  (3)项目所属行业:属于K7210房地产开发经营
  (4)项目内容: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拟在中船基地2E1-1、2E2-3、2E3-1、2E3-2、2E7-1等地块规划建设高层商业办公楼和高层住宅,总用地面积153990m2,总建筑面积5445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2000平方米。其中2E1-1地块为结合现状保留老厂房改造成的商业和文化展演建筑;2E7-1地块为商业建筑,2E3-2为高层住宅,其余地块为商业及办公建筑。目前其建筑设计方案正在进一步细化中。
  在商业办公楼和高层住宅的地下1层(部分地区地下1~3层)内建设地下停车库。

  3、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中船置业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10楼 邮编:200120
  (3)联系人:董小姐
  (4)联系方式:021-58775328-222,021-58775089(传真)

  4、评价机构概要
  (1)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地址: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4)联系人:王先生
  (5)联系方式:021-64085119, 021-54485031(传真)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本工程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工程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1)工程排污分析;(2)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大气、噪声、地表水);(5)公众参与;(6)污染控制对策建议;(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3、4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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