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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2010年8月6日
相关链接:公众意见调查 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一、说明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评价单位)受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
(2)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浦东新区。
(3)项目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4)项目内容:本工程浦西起于长江西路郝桥港东侧,沿长江路向东,在军工路交叉口西侧设置敞开段,隧道峒口及接地点较原初步设计位置西移50m;之后线路布置一对反向S型平曲线,向北偏移出红线。隧道管理中心大楼由浦东港城路北侧改到浦西鹤岗路与长江路口东北侧地块,并结合设置浦西风塔。浦东高风井位于高三港西侧,规划港城路中央绿化带内。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风塔和管理中心是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必要的配套设施,隧道内废气通过高风塔排放可大幅减小汽车尾气对地面的环境影响。公众普遍支持长江西路越江隧道的建设,但少部分居住在风塔周围的公众反对风塔的设置。
根据本次评价可知,风塔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关环保对策后,对环境影响轻微,满足相关标准。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风塔和管理中心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在下阶段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发布日起10日内。
四、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7号
地 址:上海市民生路600号
邮 编:200135
联 系 人:魏欣
电子邮件:hjpjb@263.net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风塔和管理中心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请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公众意见反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反馈时限: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发布期限不少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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