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0年8月6日
  相关链接:公众意见调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青浦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青浦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4785号
  (3)项目所属行业:专科医院 Q8515
  (4)项目内容:
  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于1978年6月建院,现址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淀湖路10号,青浦镇西北侧,占地面积10亩。现有在编职工120多名,核定床位200张,为二级专科医院。随着年门诊量不断增加,急需迁址扩大医院规模。
  本项目新址迁建至青浦区练西公路4785号,医院等级仍为二级专科医院,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原为上海师范大学西岑校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0947平方米,容积率0.95,绿化率35.7%,设床位350张。项目包括:门诊楼、病房楼、行政办公楼、后勤生活保障楼、食堂以及门卫、配套用房,不设锅炉房。本项目建成后,原位于淀湖路10号医院旧址将被拆除。

  3、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青浦区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青浦区公园路99号  邮编:201700
  (3)联系人:刑先生
  (4)联系方式:021-59721211,021-59720265(传真)
  E-mail:yuanhai_1234@hotmail.com

  4、评价机构概要
  (1)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地址: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4)联系人:刘先生
  (5)联系方式:021-64085119*2603, 021-54485031(传真)
  E-mail:liux@saes.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1)现有项目环境保护回顾,(2)工程排污分析;(3)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大气、噪声、地表水、固体废弃物处置);(5)项目与规划相容性分析;(6)公众参与;(7)污染控制对策建议;(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3、4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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