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东侧商业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气候中心 
  发布日期:2010年8月19日

  1、说明
  上海市气候中心受上海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东侧商业地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气候中心对现价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展开,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东侧商业地块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宝山区,地块东至上海明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西至沪太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场南建材市场通道。.
  (3)项目所属行业:K72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项目内容:商业建筑。项目总占地面积53105.7m²,总建筑面积174353.68m²。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金科路2300 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电话:50805591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气候中心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3 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蒲西路166 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5)评价机构联系电话:64272407

  5、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就本项目建成后在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方面存在的环保问题、施工期间存在的环保问题、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影响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保工作方面的要求等发表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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