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海光储罐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0年3月3日

  1、说明
  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开展对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海光储罐区改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高家浜村谢家宅
  (3)项目所属行业:仓储业F58
  (4)项目内容: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组建于2006年3月,系中石化特大型企业上海高桥石化公司所属的七家子公司优化重组改制而成,是一家依托石化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现鉴于业务拓展的需要,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海光储罐区拟增加部分品种及中转量,故需新建4个储罐。同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罐区设备,加强环保及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该罐区拟对现有的2个储罐原地拆除后重建,将现有的1个MTBE储罐拆除,同时改造现有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扩建主要内容如下:
   (1) 扩建:新扩建4个储罐,包括2个PO储罐(2900m³/个)、2个柴油储罐(5000m³/个);
   (2)拆除后重建:原地拆除现有的2个PO储罐,建成后储罐规模保持不变;
   (3)拆除:现有2个MTBE储罐,拆除南侧的1个罐(2800m³/个),仅保留北侧的1个罐(2800m³/个);
   (4)改建:拆除原有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容量更大的污水站。
  本次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期约10个月,建成后罐区新增1个柴油品种,总容量新增1.3万m³,辅助设施均利用现有,员工数仍为4人,年运营365天。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高华实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草高支路1255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顾伟庆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58612155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沈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22485-803
  传真:021-52823548
  E-mail:shentt1231@126.com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原有工程回顾、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规划相容性分析、总量控制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项目建设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个人认为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个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关注点;
  4)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环保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nvir.gov.cn/) 进行公示。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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