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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鹊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年3月18日
1、说明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兴鹊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兴鹊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长兴岛海洋装备配套产业区内,南起长涛路,北至规划潘圆公路。
(3)项目所属行业: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项目内容:
兴鹊路道路新建工程南起长涛路,北至规划潘圆公路,工程范围内道路长度约为0.5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4m,双向二快二慢,单幅路形式,沥青砼路面。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Ⅰ级,设计车速30km/h。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兴鹊路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交通设施、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公用管线工程以及征地动拆迁。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崇明长兴岛潘园公路1508号;邮编:201913
(3)建设单位联系人:陆鸿晖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01882633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10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291号17楼
上海市黄陂北路9号16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3818097;zsw@sty.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准备阶段
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
结合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
正式工作阶段
进一步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调查;
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若建设项目进行多个线位的优选,则分别对各个替代方案进行预测和评价,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推荐最佳方案,如果对原选线位或站场位置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线位或站场位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针对项目建设性质与特点,本次评价将工程分析、声环境影响评价等作为评价重点。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
(2)本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意见;
(3)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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