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城市副中心B1、B2街坊南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0年3月12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海不但是我国,也是国际上的经济、贸易中心,在《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到2010年,上海要基本形成世界大都市的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基本形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中心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国内外广泛经济联系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国际城市基础设施的构架;基本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和人与自然较为和谐的生态环境” 。
  上海真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真如城市副中心B1、B2街坊南块项目,是该区域配套新建商业、办公、住宅楼项目,完善该区域规划布局。

  2 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真如城市副中心B1、B2街坊南块项目。
  2.2 项目地点及项目投资
  本项目位于曹杨路以西、曹杨花苑以南、兰溪路以东、规划固川路以北,规划南北向城市支路两侧
本项目总投资为40亿元整。
  2.3主要建设内容
  B1地块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住宅及公建配套设施用房,配套建设110KV变电站一所。
  B2地块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及公建配套设施用房,B1和B2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B1

建筑用地面积

20080 m²

B2

建筑用地面积

21780

总建筑面积

84480 m²

总建筑面积

126800

地上建筑面积

70280 m²

地上建筑面积

87120


商业

3589m²

其中

商业

29472

住宅

18000 m²

   

办公

48691 m²

办公

57648

地下建筑面积

14200 m²

地下建筑面积

39745

容积率

3.5

容积率

4

建筑密度

40%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25%

绿化率

15%


  3 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措施
  3.1.施工及运营期污染源防治措施
  3.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堆放应定点定位;土建开挖、平整应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期内要严格执行上海市环保局2004年5月颁发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3.1.2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作业产生的泥浆水等污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设备车辆的冲洗污水等,禁止乱排、漫流,必须滤去杂物和沉砂等污染物后才能排放。
  3.1.3噪声污染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1.4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土建施工期应遵守《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剩余建筑垃圾、渣土处理干净。生活垃圾应由专人负责分类集中,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3.1.5加强工地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要加强管理,对施工人员除要求安全生产外,还应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
  3.2项目运行期对策措施
  3.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水排放量为2020.7m3/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标准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3.2.2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地下停车位数为871辆,基地内设地下车库废气排风口,排风口高度为2.5m,位于在绿化中。NOx排放浓度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地下车库设计应符合《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排风口位置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从排风口风速、噪声和汽车尾气的影响距离考虑,为保证人们的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排风口与周围敏感目标应保持至少10m的间距,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口与敏感目标距离应大于8m。
  3.2.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有多处,主要为水泵、商业及公建设施的通风风机、变电站、电梯、道路交通噪声等。这些设备应合理选型,采取基础减振、管道消声、隔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后,可控制噪声对区域环境不利的影响。
  项目声环境质量受到周边道路曹杨路、兰溪路交通噪声影响。建设方可通过加强绿化来缓解项目基地内的声环境。
  此外,建设方还应对临近道路的建筑进行隔声设计,根据《住宅设计标准》(上海市工程设计规范DGJ08-20-2001),通过多种降噪措施确保办公室室内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3.2.4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45.t/a。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袋装化处理,建设方应派专人管理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
  3.2.5电磁辐射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为了避免变电站电磁辐射的影响,将变电站布置在基地地下层北面,箱变站设置在绿地中,本项目变电站与周边住宅设置一定距离,其主变方向大于12米,侧变方向大于8米。

  4、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上海环境热线”网站,点击下载“真如城市副中心B1、B2街坊南块项目”报告书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真如城市副中心B1、B2街坊南块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发布报告书简本供公众阅览,征求相关意见。

  6.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反馈方式:邮寄信函请寄至上海市上海市四川南路29号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63304941  传真:64688796 邮编:200002
  由于条件有限,一般接受来电来访。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用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1997-2010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
webmaster@envi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