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长兴镇配套商品房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0年1月5日

  目前“崇明县长兴镇配套商品房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崇明县长兴镇配套商品房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崇明县长兴镇配套商品房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是上海江兴置业有限公司为解决当地拆迁居民住房而推出的。项目地块东至前卫电器厂,西至凤凰路,南至现状潘圆公路和纬五路,北至规划新潘圆公路。


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0288m²,地块由规划凤舞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76137 m²,地下室建筑面积18500 m²,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57137 m²,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560 m²,商业建筑面积24777 m²。容积率1.4,建筑密度29.8%,绿地率35.1%,集中绿地率10.3%,设计机动车停车位共122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10个,地下停车位516个,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532个。
  凤舞路以西地块规划建设2F~3F的低层住宅楼28幢,6F的多层住宅楼7幢,12F的高层住宅楼3幢;凤舞路以东地块规划建设2F的低层住宅楼2幢,6F的多层住宅楼15幢,12F的高层住宅楼3幢。建设2个人防地下车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江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合作路871号3F北侧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电话:021-338030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378号706室
  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021-61352492
  邮编:  200011
  E-mail:  helenhe.hp@g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4.1 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如下图所示。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4.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拟建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非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不在征求范围内。
  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基本态度;
  (2)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5)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对项目产生的影响的接受程度;
  (7)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还将在项目建设地点的周边地区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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