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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港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1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老港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能力100万吨。项目建成后,可提高上海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率,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满足生活垃圾处置的环境保护要求,以促进上海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地点: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基地东侧预留地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城投老港固废基地项目办公室(筹建)
地址:上海虹桥路1881号
邮编:200336
电话:021-52564780*8290;传真:021-62616610
Email:a53491@126.com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
电话:021-64085119*2631;传真:021-54485031
Email:sep_eia@1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污染源和源强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规划相容性和规划选址合理性、项目地区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论证、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特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附近公民、法人或组织对本项目及当地环境的态度,希望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来电、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2、3点。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发表意见应尽可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今后进行个别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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