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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6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目前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初步完成,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安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简述及主要环评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可点击“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规划设计、施工和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具体形式:可通过①邮寄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子邮件;③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361号7C室张美玲收(邮编:200127),请在信封上注明“对罗店新镇A3-2地块住宅项目的环保意见”,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电子邮箱地址:wu0wei@yahoo.com.cn(“0”为数字零),邮件中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电来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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