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电燃机油改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发布日期:2008年4月30日

  为进一步改善上海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闸电燃机电厂进行燃料改造工程,燃料从重油改为天然气。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有关环境影响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闸电燃机油改气工程。地点:上海杨浦区军工路3996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厂现有场地上)。
  规模:在厂区内增加一根天然气管道架设、利用油处理室改造成天然气增压站和计量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燃料,在燃烧过程中,除产生较少的NOx外,几乎不产生SO2和烟尘;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采用干式低污染燃烧室,控制NOx排放量和排放浓度:89.3kg/h,70mg/Nm3
  采用隔声屏障,防止电厂军工路侧厂界噪声超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烟气污染排放物、可听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均能控制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www.ecepdi.com 网页上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采用居民区张贴环境影响公示,之后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附近的居民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内容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烟气排放、噪声、施工扬尘排放等方面可能的环境影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秋;
  地址:上海杨浦区军工路3996号;
  邮编:200438;
  联系电话:65057001-2655。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联系人:王骥;
  地址:上海市武宁路409号;
  邮编:200063;传真:021-62572794;
  电话:021-22015146。

  八、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及其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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