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润碧水湾花园三期(三区、四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发布日期:2008年1月14日

  尊敬的各单位和有关公众:
  同润碧水湾花园三期(三区、四区)项目将在松江区泗泾镇西南建设,建设方委托华东理工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817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如果你对项目有意见,可以在2008年1月14日到2008年1月24日按照公示中地址将意见反馈。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同润碧水湾花园三期(三区、四区)
  2、建设地点:地块东面为古楼阁河,河东为润江花苑预留地,南靠古楼路,西临三联河,三联河外为茸兴路,北抵泗泾塘
  3、建设背景:
  随着松江区经济近几年来的突飞猛进,加之上海辅城建设的强烈要求,地域的开发与建设已成为十分迫切的需要。充分利用基地的位置优势,建造适合市场需求的住宅,这是上海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广大购房者的购房要求。上海垄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择在松江泗泾镇,新建住宅、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小区——同润碧水湾花园三期(三区、四区)。
  4、建设内容和规模
  上述地块将布置18层以下的高层住宅25幢。小区内设置商业、幼儿园及市政公建配套设施。提高同润碧水湾花园居住区的生活服务水平。项目总用地面积132564m2,总建筑面积266935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214552m2,公建建筑面积52383m2(含商业、幼儿园、地下车库、公建配套用房等)。总投资人民币2.6693亿元。项目平面布置如下图:



  二、项目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为集住宅、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小区,建成投入运行后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初步分析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
  1、废气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活及商业用天然气的燃料废气、居民和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
  2、废水
  居民住宅、幼儿园和商铺的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水、餐饮店的餐饮废水等,污废水将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内部的噪声源主要是水泵房水泵、地下车库进出口、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风机和变电站中变压器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来源于住户、商业和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餐饮垃圾,均属无毒害一般固体废物。
  5、电磁辐射
  项目建成后,小区内10KV变电站将投入运转,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管道从裙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距周围敏感目标10m以上,外排废气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地下机动车库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Ox,车库排气筒排放口拟设在裙楼顶和绿化空地,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实行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收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各类水泵、变电站、地下车库通排风机等,这些设备在规划设计时应合理布置其位置,使噪声源离开敏感目标一定距离。另一方面,在项目设计和设备选型时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控制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区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地块和商业内设垃圾收集桶,有专人负责管理。垃圾中旧报纸、废纸、废包装材料等可利用废物将通过废品回收部门再生利用,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饮产生的厨房泔脚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理。
  5、电磁辐射治理措施
  项目设有10KVA变电站,设置在地块的空地上,变电站正面与居民住宅相距12米以上,经过设施的屏蔽措施屏蔽,电磁辐射强度为安全水平,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相容性
  上海垄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择在松江泗泾镇古楼路开发建造“同润碧水湾花园”住宅小区,整个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同润碧水湾花园一期、二期已基本建成。本建设项目为三期。
  该项目位于松江泗泾镇。小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小区的设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住宅区集中绿地率达到40%,该项目的建设,能加快松江泗泾地区集中城市化的步伐,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与松江区的总体规划与环境规划相容。
  基地附近有已建成的同润碧水湾花园一期、二期,东面为润江花苑,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与区域规划相符。
  2、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上述治理措施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项目投入运营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
  项目投入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经预测,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的级别。

  五、意见反馈形式及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意见,请向环境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可以以传真、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
  环境评价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联系人:黄雪娟、修光利
  单 位: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咨询研究中心
  通信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378信箱(实验十六楼1107室),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3113
  传真:021-64253113
  电子信箱:xjhuang@ecust.edu.cn、xiugl@ecust.edu.cn 

  建设单位——上海垄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翁晓岚
  联系电话:62116842
  传真:62116842-811

  六、公示期限
  您可以在2008年1月14日起至2008年1月24日期间按上述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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