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节能灯具标志不符合规范误导消费者

  明明是表示市场准入最低标准的能效等级,居然成为部分产品标榜自己是“中档”产品的依据。记者日前随质监部门对家电产品张贴的能源效率等级标志进行检查,发现部分能效标志不符合规范,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昨天上午,监管人员在部分建材商店的节能灯柜台发现,所有产品都按规定加贴了能效等级标志,但“飞利浦”等品牌部分产品的等级标志分为5级,其中有些产品等级被标为3级。按照标签提示,该标志表示这些产品属于具有“中档”节能效果,远比能效等级5级的产品来得节能。但监管人员指出,按照国家规定,节能灯产品的能效等级市场准入门槛就要求在3级以上,即能效等级在3级以下的产品根本不能上市。

《解放日报》20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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