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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河”流域建设项目限批
昨日,市环保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深圳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的整治将分为2010年、2015年、2018年和2020年四个阶段进行,争取到2020年底,流域生态基本恢复,龙岗河、坪山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该方案将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市民如有疑问和建议,可直接向市环保局反映。
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最关键
龙岗河、坪山河是广东省跨界污染最严重的流域之一,水质长期劣于V类,甚至发黑发臭,其治理一直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对此,《方案》提出,大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是导致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大幅度提高污水收集率,通过管道将绝大部分污水送进污染处理厂是有效整治的关键一步。
《方案》还提出,今年前,清除流域内干流和大小支流河道两岸1000米范围内全部生活垃圾堆和工业垃圾堆,拆除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果园、菜地、养殖场、娱乐场等污染源。同时,在实施整治期间,对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的建设项目实行限批,并对周边企业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今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明年1月1日起,两河流域内除污染影响较小的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外,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将不得生产。
五大策略综合治理“两河”流域
为了实现“都市出清流”的科学发展目标,《方案》提出了“四个减排,一个提升”的措施。“四个减排”即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一个提升”即提升承载能力。
布局减排是在流域内划出并坚守“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控制红线,控制红线内的区域不再允许新建、扩建任何类型的建设项目,已建项目必须逐步关停清退,实行“退工还林”和“退耕还林”,将流域的自然下垫面面积逐步恢复到50%—60%以上。
结构减排指调整产业结构,关停清退超标排污企业和养殖业,逐步淘汰劳动密集型产业,使污水无法进入截排系统的企业以及需进园整治的企业逐年减少废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管理减排是通过区域禁批、行业禁批、行业限批和企业限批等措施,严把新、扩建项目审批关等。
工程减排指建设集约发展区清污分流系统和沿河大截排系统,将绝大部分污水送进区域集中污水厂进行处理;所有集中污水厂要采取深度处理措施,出水须优于河流跨市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的要求。
提升环境承载力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水资源进行优化调度,尽可能增加河流枯水期的清洁流量;实施河流清淤、清障和滨河带保洁等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进度表
一年初见成效:到今年底,督办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龙岗河、坪山河水质不新增超标污染因子,综合指数有所下降。
三年有所突破:到2010年底,通过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系统,切实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使流域主要水体消除黑臭,恢复农用水功能,龙岗河、坪山河深惠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V类。
八年明显改善:到2015年底,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集中治污设施和建设深度处理设施,使流域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恢复工业和景观用水功能,生态有所恢复,龙岗河、坪山河深惠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IV类。
远期达标交接:到2020年底,流域水体水质基本满足功能要求,生态基本恢复,龙岗河、坪山河深惠交接断面达标交接,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南方日报》 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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