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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我们并不富裕
■肖巍
●我国的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全国660座城市有约400座城市缺水,100多座城市严重缺水。我国在新世纪能否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有效治理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上海的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现在仅为145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人均2350立方米的水平。如何开源节流,开辟新的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对于缓解上海水资源紧缺状况,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上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重大 ●必须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逐步实现水权在交易市场中的有偿转让;必须进一步改革水价体系,根据不同来水年(季节)、地区、用水量、水质和行业差别,制定随行就市的收费标准和政策,通过调整水价调节供需关系,调动全社会节水的积极性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被确定为“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目前在这个世界上大约有20亿人处于缺水状态,这个主题号召每个人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地球上最珍贵的生存资源——水。 近年来,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宣言中都出现了把安全饮水视为人权的提法。200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表了一个关于水问题的报告,支持获得安全饮水和卫生条件是一项人权的观点;联合国在解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的一个文件中也明确宣布,“饮水的人权是一项生活和健康的基本权利。足够的安全饮水是实现所有人权的一个先决条件”。 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不能算少,但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联合国今年发布的《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中,中国的人均水资源排在了第128位。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用水都在急剧增长,年取水量已经占到了世界全部取水量的12%,是用水最多的国家之一,这就使我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了:每年因缺水造成的工业经济损失上千亿元,农田受旱面积达到4亿亩(占耕地总量的1/4);全国660座城市有约400座城市缺水,100多座城市严重缺水。切实保障人民安全饮水的权利,合理利用和妥善保护水资源已成为上上下下的共识,也是各级政府必须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 事实上,我国在新世纪能否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有效治理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为了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使用水资源,就必须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包括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工业、生活用水的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千方百计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必须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从界定水权入手,形成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相结合的水务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水权在交易市场中的有偿转让;必须进一步改革水价体系,根据不同来水年(季节)、地区、用水量、水质和行业差别,制定随行就市的收费标准和政策,通过调整水价调节供需关系,调动全社会节水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地方上的水务管理,供水、管水、排水部门条块分割,各行其是,水资源浪费和水环境污染往往得不到综合治理,应考虑设置区域性的专门机构(如水务局)统一实施水管理,其职能主要包括建立水利、防洪、水资源维护和补偿的协调机制;监测水质水量;调度地下水、地表水的合理开采;制定行业、生活用水的定额定价;提供节水、治污技术的优惠开发政策;对重大工程和项目进行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等。在这些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就有望建设一个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共同参与,有制度保障,有自觉意识的节水型社会。 上海的水资源绝大部分来自黄浦江的进潮水和太湖流域的过境水,是一个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城市。上海的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现在仅为145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人均2350立方米(世界人均8840立方米)的水平,全国排名也是在20位以下。如何开源节流,开辟新的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对于缓解上海水资源紧缺状况,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上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重大。 上海蕴藏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据估计,每年可供开采的矿泉水量就有1300万立方米,这在国内其他城市还很少见,但这些水资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还有潜力可挖。上海近年来在全面整治河道和水环境的同时,从中心城区到城镇、郊区,各种节水措施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今年5月中旬以“城市节水,生活更美”命名的节水宣传周,有关方面通过宣传,正在促使大家养成“节约每一滴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习惯,树立“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的社会风气,从而使每个市民都能自觉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上海市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从今年5月开始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上海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水资源征收对象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上海的水资源取用主要分为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三大类,其中家庭生活、禽畜饮用和其他非生产、经营性取水,日取水量在10平方米以下的,以及免于或无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免征水资源费,对农业取水和火力发电的循环冷却取水也暂缓征收水资源费。目前,全市获得取水许可证的企业有800多家,每年取用地表水达110亿立方米(其中电力企业66亿立方米,一般工业11亿立方米)。估计一年这项就可征得水资源费5000-6000万元,这些收入将主要用于上游水源污水处理、涵养林带建设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上海征收水资源费是实施国家有关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更重要的是,它还为动员全民节水,把上海建设成一个节水型城市提供了鲜明的昭示。
(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教授、博导)
《文汇报》200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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