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环保团[2005]8号

关于在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中
建立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团组织、机关团支部:

为进一步促进市环保系统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和联系,决定建立局团委成员联系点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张敏同志联系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团支部和长江水保局上海分局团支部;
谢炜同志联系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团总支;
卫小平同志联系市环保局机关团支部和市环保信息中心团支部;
蒋慧萍同志联系市环境监察总队团支部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团支部;
俞静同志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团总支。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
2005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