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地表水、气、声、固体废物、生态、社会经济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及医药;机械、电子;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社会服务
环评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下,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心具有严格的环评报告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培训上岗、政策法规、编制服务、校审签章、修改补充、包装存档等七项内容。所有专职在岗环评人员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指定的上岗资格考核,评价工作和机构管理按期接受国家环保总局和上海市环保局的业绩考评。
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按照(89)环监字第1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合理的收费制度,并具专业印章。
地址: 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
邮骗: 200062
法人代表: 徐大刚
环评业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环评负责人:杨文伟
联系人:杨文伟 13901801125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证书等级:甲 级
电话: (021)52815377转424 (021)6264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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