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咨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具体实施时以双方协议为准。

污染治理(废水)工艺设计。咨费标准为项目直接费的5%-8%。
秸杆代煤自动加料机实专利技术的技术转让。每改装一台,技术转让费2万元。
其他的环境保护咨询服务。

单位名称:上海崇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15号 证书等级 乙级
法人代表:倪振泉
联系人:倪振泉、施斌
地址:崇明县桥镇东门路78号
邮编:202150
电话:69619379